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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中大夫集英殿修撰张公行状 北宋 · 范纯仁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五五、《范忠宣公集》卷一六
曾祖谊,皇任中书舍人、累赠左仆射
曾祖母太君李氏。
祖去华,皇任尚书工部侍郎、累赠司徒
祖母郡君王氏、郡君王氏、郡君高氏。
父师德,皇任左谏议大夫、累赠太尉
郡君潘氏、陇西郡太君李氏。
本贯开封府襄邑县锦绣乡濯锦里。
公讳景宪,字正国太尉公第二子。
其先河朔人,七代祖达,唐末为亳州刺史,遂家于襄邑
司徒公,始为洛阳人
天圣四年,以太尉公薨,授守将作监主簿
明道元年,迁太常寺太祝西京商税院,局事修举,吏不敢欺。
大理评事卫尉寺丞
康定初河东始籍民兵,慎择宰。
公以安抚使、天章阁待制吴遵路,秘阁校理石延年荐,擢知并州榆次县
榆次素号剧邑,前令多以不职免,公至则大治。
大理寺丞
庆历四年丞相杜正献公参政丁文简公连章荐公,超迁通判棣州,改太子中舍
以本路职司避亲,就移通判齐州
齐多盗贼,而狱讼繁夥。
公谓「民迫于饥寒,不能远罪。
若一置于法,则何所措其手足」?
由是原其情之轻者,皆释不问,自此盗贼衰而狱讼简少。
公以辞学,尝预贡士之选,而见遗于礼部,遂不复再举。
丞相程文简公两荐公,乞召试出身,公曰:「君子进以道,仕以义,何必假此而后奋乎」?
卒辞不就。
八年,改殿中丞、知梁山军
梁山介于川陜,民俗乖戾,至有父子异居、而杀人以祭鬼者。
公以谓虽远方,亦当齐其风教,即峻加惩革。
未期月,而民不敢犯。
以祀明堂恩,迁国子博士,赐五品服。
皇祐五年,以尚书虞部员外郎海州
州有富民,丐子以养,而为凶人教其怨家讼之,累岁不决。
公亲讯其事,尽得诬枉之状,即流所教人于远州,其连系几百人,尽释之,莫不欢呼而去。
比部
嘉祐初仁宗患茶税不均,遣使诸路较定。
公被命湖北,凡一年,悉按园户虚实,以定其税,所入不减旧,而民无不均之患。
四年,使还,权三司开拆司提点催驱公事。
未几,改开封府判官
天府浩穰,自非通才敏识,则不足以胜其任。
公发奸摘伏,洞见情伪,老胥猾吏,傍视惕息,畏之犹神明。
时豪宗大姓犯法者,尝请托于府僚,有与故尝往还者,亦阴为之地。
公持之益坚,而于法终不少挠。
自是都下翕然称之,以为一府之望。
开封捕盗赏法,获贼于旧城者比新城为厚。
时有杀人于新城外,而捕者乃云获于旧城,以觊厚赏。
辞已具,公密讯其囚,乃捕者日以饮食恩意诱使杀人,且邀于旧城而执之,遂置捕者于法。
有忌公者乃讽言路,谓公侵擅尹权。
仁宗察公之直而不听。
驾部、充淮南转运副使
山阳郑昉贪赃累十万,监司以其亲族多在显要,莫敢按。
公曰:「法当先于贵权,而于凭藉声势者有所不行,则法尚可存哉」?
乃穷治其状。
英宗登极赦,得以不死,犹除籍,流窜岭南
自是贪吏震畏引去者数人。
淮南发运司常预借滨、淮廪米,以充诸路上供之数,虽有文具,而不即偿。
公以谓诸路漕挽,各有所职,不容相侵,即戒郡县,不复得借。
因此衔怨,搆飞语于三司,务为中伤。
公曰:「我职当尔,岂可诡随以苟自安?
三司不我察,我何恤哉」!
八年,英宗即位,迁主客郎中,又迁金部
九年,移京西转运使丁母忧
公至性过人,一夕号恸,髭发尽白。
终丧,哀毁若不胜服。
治平三年,服除,授京东转运使
今上即位,恩迁司勋
某官王逵尝累任监司,以苛酷闻。
及致仕还乡里,而贪恣不法,为乡邑之害。
妄称受朝廷密旨,察郡县过失,以胁持上下,因取贿货。
一路畏之,莫敢与校。
公悉条其罪上之,遂羁徙宿州乡邑莫不称快。
所部郡守有以贪污闻者,未至官,先谒公,公曰:「君昔在齐州,已为民患,今又欲为兖州患邪」?
其人惧,即请老而归。
未踰年,移江南东路,因奏议漕挽之弊,盖由主者皆三司冗吏,本无廉隅,与舟人侵攘为奸,甚者沈其舟以灭迹。
宜代以命官,且明其赏罚之格,则可以绝其弊。
朝廷行其议,迄今为便。
熙宁二年,移成都府转运使,过阙,上嘉公才,留为三司户部副使
未几,奉使北鄙。
还,复使西陲,按视啰兀、府宁二城。
公受命,即奏曰:「二城不可守,臣固不待到而后知」。
既而行,未半道而府宁果已失守。
及还朝,更陈啰兀不可守之状,且曰:「边防本无事,皆王人生事邀功,罔惑朝听,以至于罪。
非严行惩戒,则疆埸无由安静」。
一日,上谓公曰:「河东凋瘵,卿当出总漕事」。
集英殿修撰河东都转运使,仍赐金紫。
时朝廷方行民输钱免役之法,议法者有希司农旨,欲以佣直之外,广增其数,以宽剩为名者,公折之曰:「免役之法,正欲惜民力,可因以重敛乎?
河东地多山瘠,民情俭啬,多取之则虐矣」。
迨所议定,总一路岁费,佣直之外,才取数万缗,以备凶岁,朝廷从之。
常平新法之行,州县多不晓法意,而失于宣布。
司农奏请下诸路监司覆按所部,行之差谬者悉俾正之。
他路或即加按劾,群吏讻讻。
唯公所部,但改正而已,未尝有所劾也。
议者欲以河东分为两路,朝廷以问公,公曰:「河东之田,肥硗不同,郡县财赋两属,不能相通而用矣,分路为不便」。
朝廷从之。
时民力疲困,仓廪虚匮,公均其税赋,乘岁丰为储积。
未逾年,民力遂宽,而兵食有羡。
逮公之去,虽穷边小垒,皆有数年之蓄。
六年,改太常少卿
七年,擢授右谏议大夫,再任。
明年,移高阳关路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、知瀛州
先是,雄、霸之间,岁出金帛购谍者,以揣知虏情。
公下车未久,谍者自雄踰莫而至,公谓幕府曰:「谍者远来,徒觊厚赏,若不抑之,殆且生事」。
即醉以酒,夜遣亲信吏载还雄州,俾雄守以状闻。
他日王人锡冬服,部将有被酒后至,公召立庭下责之,由是军中肃然。
有掌庾吏曹谏恃戚里不法,累赃至死,监司庇之,犹欲荐举。
公悉按其罪,无所顾避。
元丰二年,召赴阙、因登对,具奏:「熙宁以来,岁多凶歉,百姓积逋甚众。
今岁一小登,州县督促,使偿累岁之负,道路流言,以谓其害甚于凶岁,愿少假以纾元元之急」。
天子可其奏,以付有司。
因自乞便郡,就差知河东
陛辞日,从容奏曰:「臣愚误蒙陛下拔擢,猥备法从,常愧绵力,不能补报。
今犬马齿衰,恐一旦捐沟壑,不复再望清光。
区区之诚,终欲竭尽。
臣闻圣人以天下为,其于四夷,何所不容!
以陛下英武,宜无不服。
比来西南远羌,乃敢跳梁犯边,殆边臣扰之耳。
若进兵远讨,则恐粮饷不继,坐困我师,亦恐交相杀伤,干犯和气,将致饥疫之灾,则迩人先受其弊矣」。
上曰:「卿言是也,盖朝廷有不得已耳」。
三城为京辅要郡,每郡岁秋夏常以大河为忧,水官务省近费,而不计远功,故连年决溢,以为民害。
公至,请增岁费,又展北埽,以当水冲,其害遂息。
俄以本路转运使亲嫌,乞移他郡。
元丰三年,徙知同州,坐失举,左迁朝议大夫、知房州
踰岁,上惜其才,复太中大夫、知兖州
未赴,感疾,以是年十月十五日考终于房陵之正寝,享年六十有七。
公天资英特,少有大志。
方为儿时,从母夫人过外氏李文靖公家,与群儿游,独不好戏弄,外家异之。
太尉公捐馆,公方十二岁,处丧已如成人。
母夫人尝有疾,公忧形于色,寝食兼废,躬治药剂。
为杵伤指,亟以衣覆之,惧贻母夫人之忧。
母夫人李氏父太傅公,有人伦之鉴,尝抚公背曰:「此儿风骨秀异,发言不妄,必能大张氏之门」。
相国王沂公亦以太傅公言为然。
及长,侍奉母夫人,竭力养志,凡四十馀年,未尝少有颜色之忤。
龙图尹公师鲁,负天下重名,爱公之才,两以女配之。
公既游师鲁门,益好《春秋》学,与朋友论辨古今,至忠义名节之际,必慨然叹息,常欲身行之。
故历官所至,无不称治。
虽有积弊素不振者,于谈笑间决之,莫不当理。
退食宴坐,披玩图史,淡然视轩冕,若无足以动其心者。
又其自奉甚薄,所得俸禄皆均施内外亲族,故历仕虽久,而家无馀赀。
视兄弟之子,情均己子,有少孤者,必先己子而保任之。
家居有法度,尝戒诸子曰:「汝曹立身行己,当以孝悌忠信为先。
茍不由礼义而进,虽富且贵,亦吾所耻矣」。
方其副三司也,士论已为即当进用,而公守道自信,非公事未尝及执政之门,故居三司最久而不迁。
凡出仕五十年,扬历三期,其所设施,皆可为法。
然公性谦厚,既不自矜异,复不妄许可,故独为当世贤者所知,杜祁公、富韩公尤所信重。
及坐失举,谪守房陵,虽僻陋无医药,怡然顺适,家人不见有忧愠之色。
疾革,召诸子属以后事,神色不乱。
先夫人追封天水郡君,今夫人封长乐郡君
子五人:长塾,通直郎河东转运司勾当公事
次量,前定州唐县主簿
次益,承务郎、权知郓州寿张县
次重,承务郎
次直夏,进士
女六人:长适宣德郎签书集庆军节度判官厅公事石熙,次适前颍州团练推官李坚,次适通直郎审官西院主簿李士京,次适承务郎韩宗质,二女在室。
孙男三人,孙女七人。
将以元丰六年某月某日,卜葬公于北邙之原,以先夫人天水郡祔焉。
公之大节,始终可纪,以直道事君,方正率下,传家清白,而信于朋友。
位虽居两禁,犹未足以究其才,今不幸已矣。
某勉从诸孤之请,直叙所闻,为公行状,托当世名公大人以为之志,而垂不朽焉。
谨状。